近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刘某利用约网友吃饭的机会骗取苹果手机10余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9282013117期间,80后男子刘某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约网友吃饭,先后十一次在淮安市清浦区、清河区、淮阴区等地,在吃饭之际以自己手机没电为由,骗取被害人手机打电话,后乘被害人不备携带手机离开现场。被告人刘某采用上述手段共计窃得苹果手机十一部,价值人民币19000余元。另查明,被告人刘某在2008年、2013年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7月才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本案被告人刘某的欺骗手法在新闻报道中屡屡出现,非常“老套”,但还是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值得我们警惕。年轻人在与网友见面之前应充分了解网友的工作、住址等情况,见面时应提高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