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之际骗取网友手机 构成盗窃被判刑
作者:刘强 李清 发布时间:2014-05-09 浏览次数:294
近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刘某利用约网友吃饭的机会骗取苹果手机10余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本案被告人刘某的欺骗手法在新闻报道中屡屡出现,非常“老套”,但还是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值得我们警惕。年轻人在与网友见面之前应充分了解网友的工作、住址等情况,见面时应提高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