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墙决裂邻里情
作者:孔春琴 发布时间:2014-05-09 浏览次数:290
因为一堵墙,原本和睦友好的邻居竟然反目成仇,这堵墙到底是拆还是留?近日,江阴法院审理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
家住江阴市周庄镇某村的老刘和老李系前后邻居,老刘家在老李家右前侧,老刘家与东侧邻居家之间有一条通道,经过该通道及老李家场地,可以通行轿车。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25年来,两家关系一直和睦友好,老刘家一直在这条通道出入。2013年初,该村建设文明新村, 2013年4月底五月初,老李在其场地边缘砌了一堵高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老刘与老李是邻居,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行等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实际建房占地面积超过批准建房占地总面积之外的场地应当给予相邻方通行的权利,老李在场地边缘所砌矮墙在江阴市个人建造住宅用地许可证批准过建刚户建房占地总面积之外,该墙已经妨碍了老刘家轿车通行的权利,应当予以拆除,并作出以上判决。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大家:邻里之间因生活琐事引起的矛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通过协商妥善解决,而不应该采用其它方式使矛盾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