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三管齐下,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效果,全力服务稳定大局。

 

实行联动执行机制,积极争取全方位支持。定期将执行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开展情况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对有可能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造成严重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在做好详细工作预案的基础上,及时向区委、区政法委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就可能出现的问题会商研究,同时邀请相关部门派人到场协助和监督执行,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起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察、组织人事、民政、工商、劳动、土管、城建、银行等多个部门之间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和威慑力,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执行行为更加规范,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通过公安、工商、银行等各部门、各渠道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调查其财产状况,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因时、因地、因案制宜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通过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用足、用活、用好强制措施,确保执行效果。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要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坚决执行到位;对存在执行可能的,要做到执行手段到位,让当事人认同执行工作;对穷尽措施后仍执行不能的,要法律释明到位,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完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规范执行工作。针对执行台帐是否健全、执行日志是否完善、执行措施是否合法、执行程序是否公开等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打造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切实解决执行程序中的各种不规范问题,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委托执行案件积压问题。出台《关于执行款交接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交接管理工作,完善直接交接、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付和限制现金支付等制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实施严格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完善和细化现有的执行工作考核体系,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