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全省各级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人民法院的制度执行,促进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7月11月至13日省法院在宿迁举办全省三级法院审务督察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中级法院的监察室主任和各基层人民法院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省法院专、兼职审务督察员176人参加了培训。

  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员培训,各级领导十分关心和重视。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何莉副主任亲自来苏出席开班仪式,并为培训班深入讲解《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条文释义及工作要求,邀请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秦为民副总队长介绍公安机关开展警务督察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唐伯荣组长、省法院监察室张顺根主任、徐国英副主任等领导也亲自为培训班授课、提要求。

  举办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培训,一是对《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解读,让大家深刻领会人民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班的重点内容使大家正确认识审务督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了解审务督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做好审务督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通过培训,使大家学会和掌握对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技巧,提高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