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只因被执行人拒不负担相应的利息而导致案件一直无法执结,执行法官煞费苦心巧妙利用被执行人的性格特点终将案件圆满执结。

 

袁波于2012829向徐瑞借款50000元,约定月利息3%,未约定借款期限。后因徐瑞催要借款未果,引起诉讼。睢宁法院经过审理后判令被告袁波返还原告徐瑞借款本金50000元及相应利息。

 

因袁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徐瑞故向睢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还款,但不同意支付利息。在承办法官第三次通知申请执行人约定传被执行人谈话时,申请人遂尾随被执行人,不料被被执行人发现,在安徽灵璧附近的一座石灰窑附近,双方发生厮打,被执行人的儿子将申请人的亲属打伤,并将申请人的车辆砸坏,后被执行人父子逃窜。

 

申请执行人徐瑞怀疑承办法官提前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致使其人被打、车辆被砸坏,对执行法官大发雷霆,声称要控告法官,信访、上访。为了缓解申请执行人的情绪,也为了尽快执结该案,最大限度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仅愿意支付本金,利息坚决不同意支付。

 

后承办法官经多方了解,获知被执行人在当地有一定的威信、比较“要面子”。针对该情况,执行法官采取凌晨行动,于一天清晨将被执行人堵在其承包地里。当时,其村大部分人均在承包地里,被执行人先是怒不可遏,认为申请人和法院“折了他的面子”,其一辈子也没有这样丢人过。承办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并表示并不是要拘留他,而是通知其到法院谈话。虽然申请人强烈要求拘留被执行人,而被执行人当日并没有凑够钱履行义务,但执行法官考虑到既要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又要积极化解双方的矛盾,耐心向申请人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拘留并不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反而可能使矛盾更加激化,申请人勉强答应暂不拘留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迅速积极跟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律服务所人员侧面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几天后,申请人高高兴兴的找到承办法官,要求结案。原来,被执行人回去后与其儿子一起向申请人赔礼道歉,对打人、砸车的行为表示歉意,并在申请人作出一定让步的基础上协商将利息付清。至此,这件看似简单实则不易的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当事人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