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6下午,滨湖法院少年庭前往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庭审直击活动,审判一起被告人王某某盗窃案件,庭审宣判后又与青少年学生进行互动,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校,受到该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被告人王某某与沈某某(另案处理)合谋盗窃后,于2013101023日间,至本市太湖学院采用捅锁的手法,实施盗窃三次,窃得该院学生捷安特牌自行车各一辆,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后销赃得款被二人花用。该案作案地点均在校园,去学校进行庭审直击对在校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意义重大。为此该院少年庭庭前及时与法制教育互动单位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合议庭人员和法警大队陈政委还预先到该校与校领导对庭审直击现场进行精心布置准备,力争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判,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宣判后的互动,同学们情绪高涨,他们表示从来还没有经受过直面的庭审直击场面,针对刑诉法、刑法的许多问题纷纷举手提问,少年庭法官与公诉的检察官一一作了详尽细致的解疑答惑。审判长张志龙结合庭审案件,针对青少年学生警示教育和提高防范意识两方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警示教育方面,与同学们算了“三笔账”,即人生前途账、违法经济账和家庭亲情账,引用习总书记最近在北大勉励学生的“人生就像扣扣子”“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的富有深刻涵义的比喻,向同学们阐述了人生道路虽然漫长,但关键的就是那几步的道理,同学们在人生道路上一定要遵纪守法,珍惜今天,展望美好的明天;在提高防范意识方面,提醒同学们在校和今后工作生活期间,不断培养加强防范意识,注重人身财产安全,坚信“天上不会掉下馅儿饼”,避免上当受骗及遭受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同时,如果发生人身财产损失或者与他人发生争执纠纷时,一定要采取正确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解决问题,切忌冲动过激,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同学们对少年庭的现场庭审教育活动表示衷心的感谢,感到收获很大,师生们一致欢迎法院的法官们今后经常来校进行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