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情系民生案件巧执行
作者:王璐丹 发布时间:2014-05-08 浏览次数:955
2009年,家住丹徒上党的张延(化名)与李艳(化名)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母亲生活,张延需每月给付200元生活费,每年分两次共给付2400元。
此后,张延与李艳都外出打工了,张延长期待在浙江,小李则由李艳的父母抚养。
2009年年底,李艳突然诉至丹徒法院,称张延未如期给付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几年中,李艳每年都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只能一趟趟入村将张延应付的费用转交到小李外婆手中。
经过与村支书等基层调解人员的接触,法官得知了抚养费延期的隐情。原来,张延将钱打给了自己的父母,而老张夫妻俩因为年纪较大腿脚不便,加上难得看到孙子,心里郁积着疙瘩,并不情愿给钱。
而因为拿不到钱,李艳父母更加不愿让外孙前往奶奶家,两家人的关系因此陷入僵局。
为避免强制执行割断祖孙之间的亲情,执行法官给双方的老人做工作,希望能用主动给付代替冰冷的强制执行。在一上午的促膝长谈中,老张向团坐在身边的法官给出了明确的表态:每年的
据统计,2014年以来,丹徒法院共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赡养费等各类涉民生案件62件,涉及标的6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