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急需用钱,将家里的存折偷了出来,为了不让家里让发觉,竟然制造假存折企图蒙混过关,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案发之后自己也锒铛入狱。近日,通州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判处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将扣押的假存单,予以没收。

 

20119月底,邢某在海门市包场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私了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20000余元,其遂产生将家中存单存款取出,再逐步拿工资补上的念头。其后的5个月里,邢某分几次将家里的10张存单偷出,取款计人民币113000元赔偿给被害方。为了使自己偷存单的事情不被家人发觉,邢某想起了制造假存单,于是通过网络请他人伪造了储蓄存单10张,面额总额为人民币113000元,用于冒充因交通事故从家中取出的10张储蓄存单。今年5月份,邢某的父亲因为需要用钱,持上述伪造的3张储蓄存单到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系伪造。

 

同日,邢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邢亮伪造的银行储蓄存单10张,并经银行辩认,上述存单均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