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内部人员与外部油贩勾结盗油,警方沿着油迹将三人一网打尽。5月5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当地首起油田盗油案,刘某、张某、申某三名被告人一审均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4500元至5000元。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石油人艰苦努力,在江苏省海安县多处地点发生石油,开发利用随即展开。张某、申某均系河南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海安地区某油田的油井维护人员,而刘某则系海安当地油贩。2014213,张某向申某提议去偷点油卖点钱花花,两人一拍即合。考虑到抽油设备和油的存放,张某又联系刘某提议“合伙”偷油,卖了钱一起分,刘某也爽快答应。

 

当晚,刘某等三人即带上油桶、抽油管泵等工具,驱车到一处油田。利用自己的“工作优势”,张某轻而易举地将其中一个油罐的锁打开,将油管插入油罐内并负责望风,刘某和申某开始用油泵向油桶内抽油。大约抽了四十分钟左右,刘某发现油田来人,三人赶紧收拾好工具,逃离现场。来人正是油田的巡检员,在发现油被盗后,随即报警。

 

三人虽然逃之夭夭,但万万没想到他们盗取的油一路留下了油迹。一小时后,公安人员循着油迹找到了刘某的住处。在刘某家的车棚里,公安机关查获了四大桶、七小桶的柴油,总重867公斤,价值人民币7231元。刘某等人对盗窃的事实亦供认不讳。

 

“好处”没捞到,反被判了刑,三人剩下的只有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