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实行知识产权和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
作者:李信华 发布时间:2014-05-06 浏览次数:1238
近日,丹阳法院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对知识产权案件和资源环境案件分别实行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
丹阳是全国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丹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知识产权维权意识也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数量逐年递增。为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便捷的法律保障,丹阳法院积极向上级法院申报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201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丹阳法院自
2013年底,江苏省高院出台意见,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根据省高院文件精神,丹阳法院自
为了进一步优化、整合审判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机制落实,加强专业化审判,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丹阳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提请增设“民事审判第三庭”。近日,丹阳市编办批复同意丹阳法院增设该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