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到看守所,最大的感受就是失去自由的可怕。”未成年被告人小曹发出由衷感慨。未成年被告人小周则边流泪边说:“我会好好听话,不再犯事了。” 5月4,二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当地看守所体验生活后纷纷作出悔改表示。这是江苏省海安县法院推行未成年被告人监区里体验生活程序以来,出现的又一幕类似情景。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被判管制、缓刑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呈一定上升趋势。海安法院少年庭经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未成年被告人监区体验生活规程》,让拟判管制、缓刑的未成年人到当地看守所体验生活,对比监区内外的差异,从内心深处体会自由的珍贵。

 

小曹是河南人,初中毕业后随亲戚来海安打工,一贯表现较好,其因一时侥幸在不良朋友鼓动下盗窃一辆价值近3000元的电动车。小周是海安本地人,4岁时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因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理,其利用邻居的信任先后2次盗窃现金10000余元。承办法官到村、区了解二名被告人的成长背景,召开审前调查座谈会、征询社区矫正机构意见后,对照法律认为二人可以判处缓刑。合议庭形成拟判缓刑意向后,决定依照前述规程启动监区体验生活程序。

 

201454下午,海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智敏和少年庭法官妈妈们带小曹、小周前往县看守所,让他们旁观在押犯学习、劳动和训练场景,倾听未成年在押犯小谢谈失去自由远离亲人的痛苦,并观看在押犯日常生活视频。二个孩子全程一声不吭,章智敏当即问道:“你们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小曹和小周不约而同地连连摇头,眼中噙满泪水。

 

现场体验后,章智敏和二个孩子促膝交流,介绍了通过判前体验、判后帮扶方式成功挽救失足少年的事例,希望小曹和小周能够好好珍惜监外执行刑罚的机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如果不珍惜关爱重走过去的弯路,就会收监执行,让美好的青春在高墙电网中度过。

 

离开看守所时,二个孩子边走边表态,一定听从教诲,不让法官妈妈失望,不让自己失去自由。小周父亲再三表达谢意,并保证按法官妈妈要求管教好孩子,不让孩子过上牢狱生活。

 

据悉,2013年以来,海安少年庭已让29名失足孩子到看守所体验活动,参与孩子无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