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后纵火险酿大祸 男子借酒浇愁反添愁
作者:任中书 发布时间:2014-05-04 浏览次数:266
张老汉已年近花甲,上有80岁老母,下有十几岁小儿,老婆离家出走连个招呼都没打,心情郁郁的张老汉总是借酒浇愁,岂料旧愁未消又添新愁。一次醉酒后,张老汉用捡来的打火机点着了邻居家的火堆……近日,东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放火案件,判定张老汉犯放火罪,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秋天的一个傍晚,老张想想家中的境况心情糟糕透了,晚饭的时候便多喝了几杯。喝醉酒的老张走出家门,看到邻居老刘、老李等人堆在自家屋前空地上的草堆,脑子一热恶从胆边升,他拿起捡来的打火机,走向了草堆。正打算点火的老张被邻居发现,在邻居的劝说和阻止下,老张回了家。邻居以为老张放弃了点火,可事实上邻居前脚刚走,老张后脚就又出了家门,点燃了草堆,火势扩大经消防人员到场后才得以扑灭。老刘、老张等村民家的草堆被烧毁,几颗白果树和空调外机等物品也被烧掉了。
其实老张家门前的那块空地并不是老张家所有,而是村集体所有,离周围住户都有几米远,村集体不用时,周围住户便将自家杂物堆在那,一直没出什么事儿。老张酒醒后只记得自己心情很差,喝多了,其他的事一点印象都没有。邻居们因为老张平时人不错,家里情况又不好,主动放弃向老张索赔,还为他向法官求情。
法院审理认为,老张在居民点放火,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因他人及时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放火罪。鉴于老张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定老张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