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开证明办理信用卡 到期无力还款被判刑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4-05-04 浏览次数:288
以为办了张信用卡就可以到处消费,不料透支了卡片却无力还款,被银行的催缴电话逼的不得已还关了手机。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08年间,句容开店的被告人王某在经过银行的业务员一番介绍后,决定办理一张该银行的5000元额度的信用卡。在提交申办材料的时候,银行要求王某出具一张收入证明。考虑自己的店还没有营业执照,办理不了收入证明,于是王某找到了以为开超市的朋友,请其帮忙出具一份收入证明。出于朋友关系,超市老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卡办好后,被告人王某迫不及待的开了卡,并按照银行的提示刷卡消费和按时还款。由于用卡方便,被告人找到业务员,以同样的方式办理了另外2张信用卡。可是到了后来,被告人王某做生意亏了本,以至于还款出现了问题。最后,王某不得不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来偿还刷卡欠下的债务。到了2013年的时候,被告人王某再也没有能力还款。从那之后,银行的催收电话也一直打个不停。王某干脆关了手机,跑到外地打工。2013年11月,被告人王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警方抓获。经查明,从2008年至2009年9月间,被告人王某在使用申办的3张信用卡过程中,通过POS机刷卡消费和ATM机取现等形式累计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85000多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