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聘请行风监督员促进行风建设
作者:洪成宁 发布时间:2014-05-04 浏览次数:922
行风监督员主要对法院和干警履行职责、廉政自律、遒纪守法等情况实行监督,反映群众对区法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工作,当好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的“沟通员”。按照该院的规定,行风监督员可以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接待群众来访,对审判活动和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法院对所提问题的答复。但是,必须保守审判秘密,不得利用行风监督员的身份过问与本人及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案件。
据悉,此次阜宁法院聘请的15名行风监督员,分别来自县委机关、县人大政协、企业学校等14个单位,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34岁。在聘请仪式上,行风监督员们纷纷表示一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意见,积极为法院行风建设献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