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日上午,江苏省射阳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到洋马镇新灶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收割机“伤手”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去年1024日,射阳县洋马镇新灶村村民张某为同村村民孙某收割水稻,因其妻子没有时间来帮助作业,就叫孙某上收割机作业,孙某将粮箱里的稻子往外拨时,右手卷进了收割机螺旋运粮器,造成右手截肢。孙某受伤住院治疗20余天,张某垫付2万元医疗费。孙某以张某对其造成的巨大损失未赔偿到位,于今年312日起诉到射阳法院。

 

双方均请了律师代理,法庭上双方对农机事故认定张某无证驾驶收割机私自改装粮箱负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无异议。

 

法庭调查辩论陈述结束后,法官当庭征求意见,双方同意调解,休庭后法官又对双方进行了背靠背的单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给付孙某3千元,剩余10万今年510日前给付完毕。

 

“麦收时节临近,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通过今天的庭审受到教育,注意安全生产。”庭后法官进行了安全生产和法制宣传,前来旁听的村民纷纷称赞法院巡回法庭法官,进村化解了纠纷,教育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