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24日下午,鼓楼法院民三庭在幕府东路199号的南京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惠某利用其在化工企业担任中层干部的便利,将掌握的化工材料生产配方及工艺流程通过网络兜售,非法获利近六万元,并给所在企业造成损失一百余万元。本案特别之处在于,是少有的以企业在商业秘密中的研发成本作为损失入罪的刑事案件。

 

鼓楼法院民三庭将此次庭审安排在科技创新企业聚集区进行,目的是通过案件的审理强化科技创新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利意识,提高科技创新企业的竞争优势。庭后,承办法官乔延彬还就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做了专题发言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互动。近二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