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以教育实践活动促司法服务水平提升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4-04-29 浏览次数:922
金湖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做到“教以致用、教以践行”,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改进作风、优化司法服务相结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该院坚持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要求各审判庭、人民法庭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教育意义广、涉及民生和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案发地现场。通过巡回审判,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以案释法,让许多没亲眼见过庭审的群众零距离接触审判,了解法官工作,进而对法院工作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
开展接访回访,把法律释明说到当事人心坎里。该院认真落实院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坚持每天由一名党组成员或审委会委员接待信访当事人,对于不能立即答复的信访问题,由院长或班子成员率相关部门人员带案下访,深入实地解决纠纷。同时建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对审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充分听取他们对法官办案作风、办事效率、廉洁执法的意见、建议,改进自我。
推进信息三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该院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信息公开,将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服务审判、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满足群众对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内容和执行工作信息的知情权,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