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荣获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三项表彰
作者:费光明 发布时间:2014-04-29 浏览次数:900
近日,在淮安市法院调研宣传信息会议上,淮阴区法院被评为调研、宣传、信息三项工作先进集体,这也是全市基层法院唯一一家获得三项表彰的单位。
近年来,该院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着眼点,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充分运用“三个坚持”、“三个结合”特色做法打造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品牌。一是坚持“否决制”之举,与青年干警培养相结合。制订出台《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努力打造一支能办案、会调研、善宣传的青年法官队伍;二是坚持“促发展”之策,与法院整体工作相结合。针对审判执行工作发现的问题,加大分析研判力度,通过调研宣传信息促进和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三是坚持“品牌化”之路,与创先争优工作相结合。大力宣传创先争优工作中的重要活动、创新做法,对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加大宣传力度,传递司法正能量。
2011年以来,该院共在市级以上发表调研文章310篇,其中在国家级法学核心刊物发表文章38篇;发表宣传文章1760篇,其中在国家、省级核心媒体头版发表宣传文章17篇;被省、市法院采用信息137篇,其中被省高院采用信息40余篇,被最高院采用2篇,被省委办公厅采用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