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没钱,便闯入开门的车库内持刀抢劫,面对独自一人的年轻女子,又忍不住动手猥亵,幸而女子机智应对,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

 

201312月的一天上午,年轻女子李某在海门市某小区租住的车库内休息,由于车库内空气不流通,她便将大门敞开后坐到床上看电视。不多久,车库门口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陌生男子印某,向她询问车库的租金。李某回答之后,印某仍没有表现出要离开的样子,继续问隔壁车库是否在装修等问题,过了两三分钟后才离开。

 

看到印某离开,李某并没有放在心上。随后李某注意到印某在她的车库门口来回了好几次,但是印某异常的举动并没有引起李某的警戒。

 

到了中午十一点左右,听到 “哐”地一响,李某转头才惊讶地发现这名男子已经进入了车库,而门已经被他从内侧关上。更恐怖的是,这名男子手上拿着明晃晃的一把水果刀,走近放在李某的下巴处,要求她把钱都交出来。在几番翻找后,男子只从李某的包内和桌上拿到人民币100元、港币100元和一只手机。

 

“收获”没有预期丰盛,不满的印某又想到了新的猎物——李某。他用刀逼着李某脱下裤子,用抢得的手机对准李某的下身拍照,并威胁李某不准报警。随后,不顾李某的反抗,大脑发热的印某开始对李某的下身用手进行猥亵,在猥亵的过程中,印某问李某是否有男友,惊悚不已的李某灵机一动,回答自己有老公,马上就回来。听到李某的回答后,心虚的印某立即住手,拿着赃物离开了车库。惊魂未定的李某赶紧穿好衣服,哭着向附近的居民借来手机报了警。

 

近日,海门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猥亵妇女的案件,被告人印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