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就餐时,两家孩子玩闹惹起了纷争,结果大人也纷纷加入战场,最终演变成一场聚众斗殴。423,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朗、张华、郭军和吕金犯聚众斗殴罪,陈朗和张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郭军和吕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112119时许,33岁的陈朗和妻儿、妻妹一家人在启东市汇龙镇一家火锅店包厢就餐。6岁的儿子天天十分调皮,不时在包厢间窜来窜去,正好隔壁包厢也有个年纪相仿的孩子,两人便自然地玩在了一块。陈朗见儿子玩得高兴,便也没有十分留心。谁知,过了一会儿,外面就传来了儿子的哭声。陈朗夫妇赶忙出来一看,只见儿子的左手食指被咬出了一圈的齿印,深的地方已经破皮渗血。看着哇哇大哭的儿子,陈朗心疼极了,当得知是隔壁包厢的孩子咬的时,气愤不已,立即冲进隔壁包厢去理论。

 

隔壁包厢的何鹏、崔伟等人并不知情,见陈朗等人突然怒气冲冲地闯进来,很是一愣。正欲问清楚,可陈朗根本不给他们开口解释的机会,破口大骂。受到羞辱的崔伟等人也火了,立即反唇讥笑“是你儿子没本事,打架输了只会哭”。此话一出,更是火上浇油,口角升级,双方互相辱骂起来,幸而服务员极力劝解,双方才停止争吵。

 

回到包厢后,陈朗越想越觉得气愤,觉得不甘心,便打电话给自己兄弟陈华,让他带人来帮自己讨个公道。张华随即联络了郭军、吕金等人赶到火锅店,四人强行闯入崔伟等人所在包厢,二话不出抡起啤酒瓶就开打,六人在包厢内混战成一团,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服务员见状立即报警,民警迅速来到现场,当场抓获了陈朗、郭军和吕金。经启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六人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半个月后,张华主动到启东市公安局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陈朗、郭军、吕金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四人也积极对崔伟等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朗、张华、郭军、吕金藐视社会公德,结伙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其中,被告人陈朗系首要分子,被告人张华、郭军、吕金系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本案的起因、犯罪情节以及各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陈朗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张华、郭军、吕金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