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找前妻闹事 现任男友拿菜刀反抗
作者:徐振宇、黄晓霞 发布时间:2014-04-25 浏览次数:294
离婚后将原本共同经营的店铺留给了前妻,但郑某在一次醉酒后心有不甘,再次找上门闹事,与前妻的现任男友李某发生冲突,李某将郑某打伤。
2011年,郑某与前妻王某离婚,分割财产时,把位于南通市区方天市场的一间店铺留给了前妻。但郑某并未死心,曾在2011年4月上门闹过事,并殴打王某新认识的男朋友李某。
经鉴定,郑某构成轻伤。李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法庭上,李某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为自己及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但李某在防卫过程中又持刀伤害对方,并致对方轻伤,因此其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
最终,崇川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