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这款手机即时通讯免费应用程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追捧,然而它在给手机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惠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微信好友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陈姓”大老板 空降微信圈就加友

 

201211月的一天,王英(化名)在自己的微信上发现有一位微信名为“无极”的人请求加自己为好友,虽然一时不清楚对方是谁,但王英没有多想,就通过了审核,将对方加为了好友。素不相识的两人在微信上聊了一段时间后,决定见面。一见面,“无极”就向王英自我介绍,自己姓陈,在无锡和宜兴都开有洗浴会所,社会关系比较广,一听这位陈老板有“关系”,王英立即向他说出了生意上的难处,“因为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现在只能和别人合伙干运输,赚的比较少”,王英希望“无极”能够帮帮忙。这个陈老板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并向王英保证绝对可以办成。

 

和王英经历相同的还有李芬(化名)和刘芳(化名),她们在微信上也都收到了“无极”发出的加友信息,并且将其加为了好友。

 

好友出招诓钱 女网友们纷纷中招

 

知道了王英的难处,陈某声称他的很多亲戚都是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同时他还认识很多政府部门的人,办张道路运输许可证只是小事,但需要花点钱通关系。一心想着可以尽快办证的王英十分信任陈某,根本没有察觉异样,对他提出的各种要求,也全都答应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陈某就以请领导吃饭、送红包、办证费用等各种理由,从王英处骗得现金45000元。

 

面对李芬,陈某则声称自己有亲戚在电信部门,能够办理到无线网卡优惠套餐,当李芬决定要办理后,陈某又说需要在李芬的电脑上加装驱动软件,李芬便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给了陈某。但是让李芬没有想到的是,陈某拿走电脑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刘芳受骗的理由更为简单,陈某第一次约刘芳出来见面吃饭,就在聊天过程中,以借手机打电话的名义骗走了刘芳的iphone手机。

 

大老板实为无业男 专门骗取女性钱财

 

行骗的陈某不但虚构了自己的名字,还虚构了自己的身份,真名张华(化名)的他,其实是一名无业人员,1998年就因诈骗被劳动教养,2011年又因涉嫌诈骗被刑拘,出狱后无心上班的他一直在社会上闲荡,因为手头拮据,他便重操“旧业”,干起了诈骗的行当。

 

除了利用微信平台搜索作案目标,张华在现实生活中也在不断寻找作案的机会。宋玲(化名)和方娟(化名)是张华在现实生活中结识的朋友,201212月,张华在酒店房间内,以公司有事情要办为由离开,骗走了宋玲的iphone手机,20132月,张华又编造做生意手头紧的虚假理由,多次骗取方娟现金共计45000元。

 

法官说法:谨防微信搭讪的陌生人

 

微信上的“摇一摇”、“查附近”、“漂流瓶”等寻找陌生人聊天的功能,可能为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使他们更容易有针对性的实施诈骗犯罪。法官建议,微信交友要保持警惕,在隐私设置里进行设置,同时不要轻易和陌生的微信好友见面,涉及到钱财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