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当地的名人,突然有一天,因不堪重负,他悄悄离开了家乡,潜逃到外地,玩起了人间蒸发。近日,被告人李某因犯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们好长时间拿不到工资了,老板欠了我们不少血汗钱。”某日,林某等9名工人来到仪征劳动局,实名举报老板长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举报人李某是某生态农业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成立约一年左右,这9名工人都是生态农业公司的员工,老板李某前后共拖欠他们十余万元工资。

 

今年40岁出头的李某,是仪征马集人,早些年从事挖土机的行当,每年有几十万的收入。头脑灵活的他不想把所有的钱财投入到老本行里,于是经过考察,决定搞一个综合型生态农业公司。说干就干,李某拿出了数百万积蓄,准备大干一场。然而此时,万万没有想到,生态农业公司的投资却远远超出了李某的想象,在用光家中的积蓄后,向当地银行借款一百多万元,继续项目的建设。接下来,李某发现,他从银行借来的一百多万元,也很快用完,为了公司能够顺利开下去,他分多次,从放高利贷的人手中借来约800万元。李某不知道高利贷的危害,雪球越滚越大,最终欠下了近千万元的债务。放高利贷的人见期限已到,纷纷找到李某要钱。刚开始,李某还能拆东墙补西墙,但随着要钱的人不断增多,最终支撑不下去了。不久后,仪征公安局就将李某抓获。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