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中院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净化全市投资软环境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依法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氛围。几年来,该院共审理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125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金额1000余万元,为徐州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依法捍卫品牌

原徐州糖果冷食二厂拥有“中华”牌注册商标,该商标不仅在国内糖果市场上享有知名度,在国际市场也有一定影响。该商标由“中华”文字和天安门、华表图案“三位一体”共同构成,在国内极为罕见,加上今后已不允许在新的注册商标中使用上述图案,故此商标有“绝版”之称。中院民三庭在审理糖果冷食二厂破产案件过程中,发现中华牌注册商标被人以2000元的低价非法转让后,认为“中华”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经济价值承载着企业的多年经营商誉和品质,是不能等同于固定资产的,于是几经周折将商标追了回来。

调解取得双赢

徐州中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采取庭前证据交换促调解、诉讼保全促调解、案外人参与促调解、释案促调解等方法以调解案件。近三年来,市中院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都在70%以上。沛县万通漆业有限公司系专业生产油漆的企业,所生产的"万通"牌白磁漆因质量优异而行销全国各地,尤其是在浙江省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而占据了一定的市场。浙江某化工公司也系生产油漆的企业,为了迅速地打开市场,未经沛县万通漆业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委托他人印制标有沛县万通漆业有限公司所有的WT变体图形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油漆桶,并以此油漆桶灌入自己生产的白磁漆,销往浙江等地,致使沛县万通公司在该地区的销售额剧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沛县万通漆业有限公司和侵权方多次交涉无果,诉至法院。市中院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济损失20万元。至此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也得到了很好的化解,取得了止争息讼的良好效果。

打造投资福地

徐州中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的原则,着力建立“公平竞争、一视同仁”的法制环境。徐州嘉禾公司与江苏万通集团等三家公司共同投资,在江苏万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址上开发、销售楼盘,以“万通佳苑”作为楼盘名称。江苏万通集团拥有“万通”食品类注册商标,2004年又核准注册“万通”建筑施工类商标。江苏万通集团认为徐州嘉禾公司使用“万通佳苑”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请法院判令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与原告“万通”注册商标的核定服务相类似,与其商标相近似,但是由于系对直接表示商品地理位置特点的正当使用,且不会使公众对商品及服务来源产生混淆,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的审理使许多在徐州投资开发房地产的公司颇为称道:“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我们不仅真切地感受到徐州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同时更坚定了我们在徐州投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