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通过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执结一起四年积案
作者:王帅 发布时间:2007-04-17 浏览次数:1686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执行法官甄在礼通过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使其自觉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一起拖了四年的积案得以执结。
原告路福刚与被告李先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沛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李先海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02年12月12日,原告路福刚申请强制执行,沛县法院依法裁定以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共计50617元抵偿给原告。裁定书送达后,李先海便设法阻挠执行,先是将80多岁的老人安置在被执行房屋内拒不迁出,老人去世后又将老人骨灰放置在屋内拒不安葬,致使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甄在礼接手这件案子后,从转变被执行人思想上入手,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宣讲法律和政策,让其换位思考申请执行人的处境,半年来先后到李先海家中去了30余次。最终李某的思想受到触动,想法慢慢发生转变,对执行法官从拒绝到理解,从抵制到接受。今年4月10日,李先海自动履行了全部义务,他说:“法官对我不厌其烦做思想工作,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我的房产都偿还给了权利人,但这是我应尽的义务,没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