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立案庭作为法院诉讼的首要环节,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诉讼第一关口”。淮安市清河区法院立案庭由一名女庭长率队,立案大厅的一线岗位上4人全是女同志。她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为群众服务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起了“全省法院系统文明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想百姓所想
2007年3月16日上午9时许,清河区法院立案大厅,前来诉讼的群众络绎不绝,一片繁忙。“喂,您好!这里是清河法院立案庭,请问您什么事?”立案大厅的陈芸此时正耐心的倾听着咨询电话。“您说的情况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既然您身体不方便行走,请留下您的地址,我们将上门为您立案。”陈芸的一番话,让电话那头的蒋老汉高兴不已。上午11点,立案庭林晓军庭长与陈芸在陈老汉家办理完立案手续后,蒋老汉激动地说:“像你们这样的热心服务,让我们老百姓太感动啦!”由于立案庭的女法官们对每一位办事群众均能热情接待,仔细倾听,耐心解答,增强了人民法院的亲和力,她们热情、细心的服务,已成为立案大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们除了正常在立案大厅接受当事人的立案外,还实行了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午休时间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5年度就在淮安市法院系统率先被江苏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文明窗口单位”。
急百姓所急
2007年3月9日上午11时,一位年轻人急冲冲跑进立案大厅,焦急万分地声称其为某装饰企业法人代表,因公司失窃,保险箱内3张价值70万元的银行汇票及单位公章、财务章同时被盗,请立即为其办理公示催告手续。按照公示催告案件的受理要求,公示催告申请书必须盖有申请单位公章,但考虑到申请单位的公章也被盗,现正在重新办理之中的实际情况,孙晓澄副庭长即变通同意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证明申请人失窃情况属实)及公司营业执照、失窃汇票影印件等办理立案手续,要求申请人在三日内补齐相关立案材料。下午3时许,申请人办齐了相关材料,孙晓澄立即受理了此案。此时,离银行下班时间还有2个小时。要在2个小时内完成制作3份停止支付通知书、公告等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银行、传真报纸等一系列程序。待最后一份法律文书送达到最后一家银行,离银行下班还有5分钟。看到此情此景,申请人刘某对立案庭的工作高效及为当事人所想的精神所感动,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解百姓之难
2007年2月28日上午,刘某哭着对立案庭接待他的林晓军庭长说,其丈夫被王某的汽车撞伤,现正在住院,至今王某分文未付,高额的医疗费已让她家生活十分困难。林庭长很快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用缓交手续,并对该案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刘某哭着说:“你们让我怎么感谢你们呢?”林庭长微笑着说:“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为你们服务、保障社会公正与正义,是人民法院的责任。”
为了使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满意而归。近年来,该院立案庭设置了立案、信访接待等办公室。在立案大厅内,与银行联网配置刷卡机,摆放了诉讼须知、诉讼指南等小册子,并设有专门的休息椅、书写区,配有饮水机、笔墨纸张等。从诉状递交、审查立案、受理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均提供一站式服务。立案庭还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告知诉讼风险的导诉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当事人反复奔波;建立当场立案制度,凡起诉、申请执行材料齐全的,采取即审、即立、即交费,半个小时之内办好立案手续,85%以上的起诉、申请执行均当场立案。并主动将诉讼费缓、减、免规定告知当事人。据统计,仅2006年,该院就对142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总金额为22万余元。此外,她们还建立特事特办制度,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即收即立即移,确保案件快速流转。
心随百姓共冷暖,多为百姓办实事。清河法院立案庭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为广大的百姓擎起了充满希望的蓝天,谱写出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动人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