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丰法院在成功推行并深化“庭所共建”、“平安月报”基础上,联合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社会纠纷解决体系,着手试行“双向通报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初步构建,运行势态良好,成果喜人。

 

“双向通报制度”是指法院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平安月报”的同时,由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社会管理机构在社会事务决策、管理过程中对引发纠纷或者隐含纠纷的环节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对法院 “平安月报”反映出的重要问题进行反馈,整合形成“社会纠纷管理预警通报”。而后由法院会同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双向通报梳理出的具有普遍性、制度性、社会影响广泛性的纠纷或纠纷隐患进行会商,形成和强化“综合治理普遍问题”、“高效应对突发问题”、“妥善化解复杂问题”的机制和能力。

 

“双向通报制度”自20123月在南阳人民法庭辖区率先试行以来,先后成功化解了多年进京上访的殷俊官与江苏金阳光粮油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社会高度关注的吴云龙等六户村民临海高等级公路泄洪通道土地征用纠纷、辖区内影响较大的潘永宽弟兄间群殴事件等10余起重大社会纠纷。“双向通报制度”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成效受到了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同时,南阳人民法庭本年度受案数量较往年同比大幅降低,截至今年1-6月份,南阳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执行纠纷案件416件,同比下降33.55%。截至6月份,尚无一例涉诉信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