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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在2019年的最后一天拿到拖欠了3年的工资,这下我可以安心过年了,感谢法院!”12月31日,惠山法院举行某电力设备公司职工债权发放仪式,该破产企业 40名职工共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280余万元。

    因经营不善,自2016年起,该电力设备公司就开始拖欠40名职工的工资。2018年2月,公司停产,拖欠的工资高达352万余元,工人们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诉求得到支持,但电力设备公司仍未支付欠薪。

    2019年8月,惠山法院在案件筛查中发现,被执行人电力设备公司在该院有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62件,公司已被强制执行拍卖其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厂房及设备,但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执转破”条件。2019年8月,惠山法院裁定受理该电力设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相关破产管理人。由于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工人们经常结伴讨薪,并多次到劳动监察、信访等部门反映情况,情绪十分激动,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为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惠山法院多方核查确认职工债权金额,并依法进行公示,将案件进度及时告知工人,缓和他们的情绪,获得他们的理解。另一方面,惠山法院利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当地政府、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其他债权人沟通,协调各方事宜,最终,法院从企业资产的拍卖款中优先支付280余万元给工人,工人们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