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晚辈幼女 两色魔被重判
作者:曹士平 贾卫兵 发布时间:2007-03-21 浏览次数:2944
本网泰州讯:同村两色翁利用金钱、黄碟诱骗同族晚辈幼女,半年内多次实施奸淫,并致该幼女怀孕。
因父亲常年在外打工,自幼父母离异的少女小梅平时由奶奶照料。前年小梅升入初中,没事时便常到邻居翔林、翔民家去玩。
年近七旬的翔林一直单身,平日靠修自行车谋生。年近六旬的翔民家有妻室,是个地道的老农。翔林、翔民与小梅是同姓同宗,按辈份都与小梅的祖父平辈。
2006年初的一天,小梅象往常一样,与小伙伴们在翔民家附近玩。忽然,翔民喊小梅到家中去玩,播放黄碟给不经事的小梅看,并给了小梅几十块钱,然后对小梅说“我们也来学着做”。就这样,花朵般的少女被引诱奸淫了。后来,翔民又以小恩小惠诱奸小梅数次。
2006年春的一个星期天,小梅到翔林家看电视,又被平日里道貌岸然的爷爷翔林奸淫了。此后,终身未婚的翔林多次与小梅发生关系。
2006年秋,小梅的班主任发现了小梅的异常,将小梅的表姐喊到学校,表姐带小梅到医院一检查,大家吓了一跳,小梅已经怀孕6个月了。表姐赶紧通知了小梅的父亲,并向派出所报了案,几天后,小梅腹中胎儿被引产,经鉴定,翔林为胎儿的亲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翔林、翔民明知被害人小梅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翔林先后多次奸淫幼女,致幼女怀孕引产,情节恶劣。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上,两色魔羞愧交加,浊泪横流,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都骂自己禽兽不如,只可惜悔之晚矣,他们将在牢中度过可耻的晚年。(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后语]
本案已经审结,但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
(一) “留守儿童”逐渐成为易受侵害的对象。在农村,由于很多孩子的父母亲双双出门打工,将孩子留给家中老人照顾,但农村的老人大多文化程度低下,只能保证孩子的一日三餐,“留守儿童”明显缺少父亲威严的教导和母亲温馨的呵护,更缺少与家人的情感交流,一旦孩子遭到不法侵害,不懂得如何对待。甚至有的孩子极易受坏人唆使,走上犯罪道路,从而成为社会的隐患。“留守儿童”已日渐成为社会问题。
(二) 性知识教育仍然缺失。学校关于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不够,像本案中的小梅,据其父亲称平时学习成绩还不错,但怀孕六个月,自己还若无其事,直至老师发现。可见得对生理卫生知识一窍不通。学校应该针对男、女生的生理特点,适时进行生理卫生教育,提高孩子自我防卫意识。
[法律链接]
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所以历来的刑法均对奸淫幼女的犯罪行为予以来严厉惩处。现行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最高院司法解释又规定,成年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就构成犯罪。这是由于幼女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少辨别和反抗的能力。为保护幼女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规定,奸淫幼女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