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夫妻双方应该相互信任,保持忠贞。丈夫宋某与妻子陈某已经牵手走过二十年的风风雨雨,岂能轻信他人传言就对妻子施以拳脚,以致离婚闹上法庭。321,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宋某与陈某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844月相识恋爱,三年后终成眷属,1987年登记结婚,19886月生育一女,现在大学就读。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06年底,丈夫外出打工回家,因闻听邻居传言妻子作风不端,遂与其发生争吵,并殴打了妻子,妻子无奈回娘家居住。20072月,妻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结婚已二十载,双方已经建立起了较好的夫妻感情。原告因被猜疑其有外遇而置家庭、亲情于不顾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不太理智。被告辩称原告离婚是因为有外遇,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法院对此不予采信。原、被告只要能够珍惜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本着对家庭和子女负责的态度互相忠诚、互相信任,其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据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