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滨湖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被告人秦某某过失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

被告人秦某某是一位老实本份的农家妇女,平时生活朴素。而被害人则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头。两家人是邻居且有亲戚关系。事情的起因是2006516日中午12许,秦某某在本市滨湖区胡埭镇谢某家门前,因薛某折了她家的树枝,她叫薛不要折,薛即边骂边回家拿出了一把铁榔头,掷中被告人秦某某的左臂,秦即拾起榔头敲薛家的外墙,薛又用石块掷秦,被告人秦某某即至附近薛的兄弟家,要其劝开薛。当二人行至附近的小桥上时与薛相遇,三人发生争执,薛被其兄推入河中。薛上岸后,手持石块追打其兄未果,遂坐在其兄家附近场上骂人,被告人秦某某见状即亦至该处与薛对骂,二人再次发生揪扭,在揪扭过程中,被告人秦某某用力对薛士奎一推,致使薛仰面倒地,头部撞击水泥地面而受伤。后经法医鉴定:薛某左额颞顶部脑内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重伤。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秦某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其过失犯罪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士奎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士奎也存在过错,故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告诫公民,对待邻里纠纷应沉着冷静,必要时可以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