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利用在关押期内得来的监友前妻的资料,“出去”后假冒民警上门骗财骗色,昨天, 还在缓刑期内的沙某因犯招摇撞骗罪,实行数罪并罚,被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沙某,今年37岁,初中文化,无业,家住靖江市东兴镇。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于2006 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800元。在该市看守所关押期间,他获知同监室在押人员张某某前妻严某某的有关情况。刑释后,他即冒充该市看守所民警,谎称自己已离婚,且月工资近3000元。在骗取严某某的信任后,即与严同居。同年615,被告人沙某借看守所所长母亲病故 急需用钱为名,骗得严某某人民币15000元,所骗赃款用于挥霍。

法院认为,沙某冒充警察,其行为 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罪,依法撤销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