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金坛一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和会计勾结挪用30万元公款。近日,此二人被金坛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给予惩处。

狄晓强系金坛某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2005513,狄晓强对会计靳南洪声称外出做生意,并吩咐后者照顾好所里工作。517狄晓强夫人给靳南洪打来电话,声称他们夫妇二人在浙江采购服装,有30万的资金缺口,让靳南洪帮忙从所里借用一下。靳南洪说,这事要狄晓强打电话,他本人作不了主。几分钟后,狄晓强打来电话,说生意上急用30万元,能否先从单位借。靳南洪和狄晓强在电话中商议一番后决定以预付款的形式先将钱划到某公司帐上,然后转帐给狄晓强。069月,此事在国土资源局例行核帐时败露。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狄晓强、靳南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3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经营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遂判处狄晓强有期徒刑4年;判处靳南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