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交警扣车 袭警被罚四千
作者:张慧萌 发布时间:2007-01-17 浏览次数:2413
本网南通讯:交警对违章车辆实施暂扣,本是依法执行公务行为,行政相对人如不服暂扣车辆行为,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通州市一男子姜某却欲以暴力方式阻挠交警扣押车辆,近日,通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构成妨害公务罪,单处罚金四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通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姜某某到案后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姜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