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谋财不走正道,居然与人合伙做毒品生意,终在运输毒品途中被公安查获。116,被告人张某犯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692022时许,张某伙同王某、洪某(另案处理)到南通从他人处取得毒品若干,随后三人将上述毒品运输至启东准备贩卖。次日晚,在张某在场的情况下,王某、洪某为出售方便,在一个房间内对该毒品秤重后进行了分袋包装,包装后由张某与王某将分装好的毒品带至其租住处保管。同月2220时许,张某随身携带该毒品乘坐出租车前往南通,在关卡上被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张某随身携带的40包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合计31.08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用于贩卖的毒品,仍然采用随身携带乘坐汽车的方法非法运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