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铿锵保民安-记常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潘安民
作者: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6-12-21 浏览次数:4960
生活中的她开朗豁达,落落大方,透着江南女子特有的灵秀;工作中的她勤勉敬业,不让须眉,显出超乎寻常的干练。她,就是常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潘安民。熟悉潘安民的人都知道,她是??
干练的女强人
说潘安民是女强人,是由于她敢于啃“硬骨头”,对于她来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谓家常便饭。2004年以来,她共审结了数十起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且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特别是近年来主审了铁本公司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李巧枝、姚润生特大贩毒案,周锦钢、李洪凯特大制毒案等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而审理这些案件,每一件都要付出相当于普通案件几倍的工作量,如铁本公司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仅卷宗就达三百余本。涉毒案件是最令法官头痛的一类案件,出于对潘安民业务能力的信任,庭长更多地将这些烫手山芋交给了她。在审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周锦钢、李洪凯特大制造毒品一案时,由于此案涉及的毒品苯丙胺属新类型毒品,为了弄清该毒品的性状和分子结构,准确区分该毒品与其他类似毒品的区别,潘安民多次到上海毒品鉴定中心、常州化工研究所和江苏石油化工学院走访,查明了案件事实,准确地作出了判决。
心细的女判官
别看潘安民作风泼辣,她的血液里可并不缺少平常女性共有的细腻。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使她深深明白,她作出的每一次判决,都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关系到每一名受害人能否获得法律之上公平的对待,能否获得心灵和财产上的补偿。因此,她始终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和证据关,决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2000年在审理一起二审盗窃案件过程中,潘安民发现一份证据上的公章有伪造的痕迹。由于这份证据是定案的关键证据,为了弄清案件的事实真相,她两次赶到远在农村的被盗单位,取来公章送交技术部门鉴定,最终查明了事实真相,依法作出了改判,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慈爱的“母亲”
也许是过多地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打交道的缘故吧,常年从事刑事审判的潘安民有着一副冷峻的外表,深邃的目光里写满了锐利和威严。然而,但作为一名女性,冷峻的外表背后却是一颗慈母之心。潘安民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总是不厌其烦地与被告人的父母一起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和亲情感化,用母爱和真情呼唤失足少年回归真善美,被青少年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潘安民发现绝大多数犯罪少年都是由于过早辍学,沾染了社会上的不良习气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于是,她积极倡议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加入希望工程的“爱心帮困助学”活动,目前,由她自愿捐款资助了五年的贫困学生刘某,已成了常州市某中学的一名优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