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调研工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宗旨,立足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三年来,该院累计在各级报纸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529篇,人均发表调研成果8篇,调研文章采用率达到了63.9%。其中282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在全国和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调研成果质量高获奖多,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因调研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被镇江市委评为“全市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日前,在全省法院第九次调研工作会议上,该院再次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全国也仅有13家基层法院获此殊荣。

一、领导重视,全力支持,为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多年来,该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一直将其置于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规定,建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抓,分管副院长重点抓,研究室主任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抓的齐抓共管的调研工作管理体系。二是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全力支持调研工作,保障调研工作顺利开展。2003年初便建立了专职调研机构,并将研究室单列;配备了专职调研人员3名,其中2名为硕士研究生,研究室主任并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仍然专门拨付12?15万元作为专项调研经费,并为调研人员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设备,保障了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院领导和部门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出“样品”,浓厚了调研氛围。院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亲自动手撰写调研文章,院领导班子成员三年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31篇,其中仅朱贵玉院长一人就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8篇。院、庭室领导不仅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带头出“样品”,而且还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参与调研活动的选题确定、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领导的重视和垂范之下,全院干警积极动手撰写各类调研文章,形成了人人重视调研、人人动手调研的良好调研氛围。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调研管理,不断完善调研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调研工作岗位责任制。将调研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中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初下硬指标、定硬任务,年底考核时,凡完不成调研任务的部门不得评先,个人不得评先、评优,也不得晋职、晋级。同时还专门制定了《调研工作实施意见》,对调研工作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考核和单独奖励。二是建立调研成果奖励评价机制。制定了《调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干警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的调研成果按照发表刊物或交流的级别实行分档奖励。规定在市、省、国家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文章按稿酬分别给予二、三、四倍的奖励;对在最高法院公报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调研成果的,除对作者予以重奖外,还为其申报立功。真正让干警感觉到,调研工作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作为。三是加强调研队伍建设,积极构筑大调研格局。除配足配强专职调研人员外,还从各庭室分别选拔12名业务骨干担任兼职调研人员,构建兼职调研人员网络,形成了辐射全院的调研格局,并定期组织调研网络成员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四是坚持创办自己的调研阵地,拓宽调研活动平台。在电脑局域网上开辟了调研专栏,定期编发自己的调研内部刊物??《润州法苑》,为广大干警提供了自由展示调研成果、交流审判经验和体会的调研载体和平台。五是加强调研工作流程管理,完善通报督促工作机制。年初召开调研工作动员会,年中召开推进会,年底召开总结评比会,不断推进调研工作的层层深入。研究室每年年初及时制定全年的调研工作计划和思路,确定本年度的调研工作重点,落实各项调研课题;并定期检查具体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监督和督促,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实行调研成果定期通报制度,对全院的调研工作进度和调研成果每季度通报一次,让大家互看互比,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

三、突出调研工作重点,以点带面,促进调研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好上级法院布置的各项重大调研活动。切实做好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的组织、发动、指导、督促、落实和报送工作,强化调研骨干的核心作用,大力推行成立课题组共同攻关的调研形式。第15届至第17届学术讨论会共组织到54篇论文标书,其中有13篇标书在省院中标或候补中标;在第1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1篇论文获全国三等奖, 2篇论文获全省三等奖;在第17届学术讨论会上,有1篇论文获全国二等奖,另有2篇论文分获全省二、三等奖,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同时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参阅案例》的组稿和报送工作,三年来共组稿58篇,超额完成了上级法院布置的任务和指标,并有2篇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录用,多篇案例被省级刊物采用。二是积极做好重点调研课题的申报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法院申报重点调研课题,三年来共向中院申报了8个调研课题,其中4个课题被中院确定为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及时向每个重点课题组拨付了2000元调研活动经费;同时每年确定12个本院的重点调研课题,分别拨付调研活动经费1000元;这些重点调研课题都已顺利完成并通过评定,其中1个调研课题还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三是圆满举办了本院一年一度的论文研讨会。每年年初,及时成立本院论文研讨会领导小组和论文评审小组;并正式发文到各个部门,将调研任务和指标下派到庭室、落实到个人,让广大干警早做准备。到今年共举办了六届论文研讨会,每届论文研讨会参评论文均在40篇以上,论文评审小组在对各部门提交的论文进行匿名初评和复评后,评出获奖论文,适时召开论文研讨会,部分获奖作者在研讨会上重点交流写作经验和心得体会,给广大干警调研以启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注重抓好日常调研工作的有序开展。平时注重围绕法院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日常性调研,对部门撰写的调研文章,由研究室及时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调研文章质量。同时不断拓宽投稿渠道,积极向法院系统内外的各级刊物投送,以提高采用率。三年来,该院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采用率达到了63.9%,实现了调研成果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四、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拓宽调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渠道,指导和促进法院的各项工作。调研工作不但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一切改革和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调研成果有效地转化和应用,服务好决策和实践,才能充分发挥调研工作的积极作用。该院立足实际,突出法院中心工作,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调查研究与审判实际相结合,切实指导实际审判工作的开展。紧扣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研讨,坚持做到调研文章来自审判,调研成果服务于审判,形成调研与审判的良性互动。审判庭室的干警结合审判实务有针对性地写出了多篇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并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如行政庭同志结合自己审理的行政案件撰写的《行政诉讼优先还是刑事诉讼优先??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谈起》一文,先后被《江苏法制报》和《上海法学研究》采用;民庭同志撰写的《“催款函”邮件丢失,诉讼时效是否中断?》一文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和《合同法评论》采用,《论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一文被《人民司法》采用;刑庭同志结合审判实务撰写的《挟妻抢车自驾甩死妻子应如何定性》一文被《人民法院报》和《中国审判》杂志刊用。这些调研成果对审判工作实务都有较好的指导或参考作用。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法院改革相结合,促进法院改革不断深入。要达到改革为发展服务的目的,就要抓住影响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而抓住主要矛盾就要做好调研工作。在进行每一项改革之前,都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后稳步进行。该院干警针对法院改革工作写出了多篇有一定见地的理论文章,并被有效转化和运用。如《论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的完善》一文,先后被市级和省级刊物采用;《论我国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养成》一文被《审判研究》和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法学杂志》先后采用;《我国法官助理制度之探析》一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法律适用》采用;《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与完善》一文在省法官协会学术讨论会上获二等奖,并被《审判研究》(外刊)采用,为法院审委会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和参考、借鉴作用,经院党组研究通过,已作为工作指导意见下发。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大局。发挥基层法院处在社会纠纷裁处第一线、掌握丰富翔实的实践资料、对社会矛盾的法律处理具有丰富感性认识的优势,从社会需求出发进行调研,努力协调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如该院干警结合社会上多发的毒品犯罪问题,经调查研究后专门撰写了《毒品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应予重视》的调查报告,先后被省院刊物和《人民法院报》采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增多应引起重视》的调查报告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强调在具体实践中要妥善处理好此类纠纷,该调查报告还被省院刊物和《法制日报》先后采用;《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件折射社会矛盾隐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等情况反映被省院刊物和《人民法院报》先后刊用,有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