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7月,朱宝华大学毕业分配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现任中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为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法官的威严和温情,她不断钻研业务知识,以娴熟的业务理论和独特的工作方法,以法律教育人,以道理说服人,以真情感化人。

  近三年,她审理破产、知识产权及涉外民商事案件300余件,其中破产案件涉案金额数亿元,安置职工7000多人,接待职工上访3000余人次。她主审的镇江旅游业标志性建筑“巨蛋”破产案,被评为2004年度江苏省十大要案之一;主审的“明虎”商标侵权案和电信公司201电话磁卡著作权侵权案,被省高院选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近年来朱宝华同志先后被授予“市人民满意的法官”、“市杰出青年卫士”、市法院系统“十佳审判长”、“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法院系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并被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卫士。

  审理破产案件时,朱宝华同志始终坚持把企业职工利益放在首位。针对某轻工企业职工对破产不能理解,有过激行为的情况,她和合议庭成员一起会同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时深入基层召开职工大会,宣传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了职工代表提出的30多个问题,对职工的合理要求予以采纳,会议结束时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审理“巨蛋”破产案时,为妥善处理征地工越级上访的问题,她和有关部门召开了有500多职工参加的现场会,并将现场解答会制成录像,组织村干部收看,发挥当地父母官沟通方便的优势,挨家挨户做工作,迅速平息了事端。“巨蛋”破产案,盘活资产2390.56万元,实现了破产财产的价值最大化。

  在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她根据这类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强化庭审程序和司法礼仪的规范,注重裁判文书的写作质量。朱宝华同志主审的索普集团诉英国BP化学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率先引入了“专家证人制度”。她主审的许多案件被电视台直、录播用于法制宣传,有两件案件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选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为适应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朱宝华同志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去年年底,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她还利用工余时间积极调研,2002年来在各级报刊上发表宣传及调研文章五十多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