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碰硬的执行员卢锡华
作者:曹味东 发布时间:2006-11-09 浏览次数:5135
本网泰州讯:今年52岁的卢锡华,是靖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普通的执行员。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他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不怕威胁恐吓,用自己的对执行工作的满腔赤诚,塑造了人民法官“忠诚、廉明、公正、执法”形象,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他在办理吴秀芬、蔡萍、蔡金理与闻某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恢复执行一案中,了解到在1998年,闻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违章驶入非机动车道,撞倒同向骑自行车蔡金华,致蔡金华救治无效死亡。法院判决闻某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损失10万余元。被害人蔡金华去世后,留下弱智妻子吴秀芬、弱智兄长蔡金理(被害人生前实际抚养人)和未成年的女儿蔡萍。事故发生后,蔡萍初中未毕业只得辍学在家照顾母亲、伯父,生活十分困难。判决生效后,闻某未尽赔偿义务。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对闻某自有的一套住房查封,执行过程中,双方两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中止执行,但闻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2002年,蔡金理病故后,还是法院借支4000元给其亲属办了丧事。
2005年7月,该案恢复执行后。领导将这一案件交给一向敢打硬仗、敢于碰硬的卢锡华承办。他接受任务后,决心:无论多大的困难、阻力,都要执行到底。他多次找闻某谈话,苦口婆心地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但闻某无履行义务的诚意。鉴此,卢法官报请院领导批准,依法对查封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闻某一面向上级法院、人大写信无中生有地诬卢法官违法执行,一面多次打电话恐吓卢法官,扬言如拍卖房屋,就与他同归于尽。见写诬告信、电话恐吓均未能奏效,又带着成年的儿子找卢法官纠缠,当面进行恐吓、威胁。家人、同事、领导都为他的安全的担忧,卢锡华不为所惧,向闻某表明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即使牺牲也无怨无悔的立场,同时规劝他换位思考,依法履行义务,如拒不履行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房屋经过评估进入拍卖程序后,两次拍卖都未成功,卢锡华又委托拍卖机构重新拍卖,终于以16万元拍卖成交。
11月8日上午,是申请人到法院来领执行款的日子,蔡萍将一面绣有“执法如山,惩赖扬善”的锦旗,送给卢锡华法官。当蔡萍从卢法官手中接过11.8万元执行款及逾期利息时,她噙着眼泪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做主,谢谢法官叔叔秉公执法。”并向卢锡华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