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新河人民法庭司法规范化建设纪实
作者:杨永高 发布时间:2006-11-07 浏览次数:5364
本网盐城讯:2006年10月31日上午,秋高气爽,参加江苏省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苏北片调研会的领导一行50余人来到盐城市亭湖区新河人民法庭,通过图板、法庭名片、专题幻灯片等形式了解了规范化建设情况后,得到了领导们的交口称赞。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新河人民法庭成立于1994年,辖区为盐城经济开发区、亭湖经济开发区和南洋镇,辖区面积152平方公里,人口13万。法庭始终坚持 “重规范,强职能,树形象”的建庭之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7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06年9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2005年12月,庭长吴荣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维护稳定之星”,盐城经济开发区授予其“十大功臣”荣誉称号,2006年7月被评为江苏省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06年4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视察法庭时,对该庭司法规范化建设,创建基层法庭特色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服务大局为主线 发挥职能促发展
法庭立足开发区大开发大建设,矛盾高发的实际,主动融入开发区建设大局,为辖区稳定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2004年,盐城白牡丹印染有限公司在南洋镇落户新建,征地手续办妥后,原鱼塘承包人拒绝让出征用的土地,使工程一度停工。法庭受理案件后,从既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又维护农民用地合法权益出发,连续四天组织不间断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工程得以顺利施工。该案被评为全市法院服务经济建设的十大精品案件之一。2005年6月盐城经济开发区一批工业项目因相邻群众的阻挠,项目迟迟不能开工,业主心急如焚,多次表示要退出投资。对此,法庭主动向管委会领导建言献策,积极受理案件,勇挑重担,从江苏赛力制泵有限公司项目入手,通过先予执行的手段,组织强制开工,从受理案件到项目顺利施工,只用了五天时间,并以此带动开发区中区一批14个项目的顺利开工,形成“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地推进了开发区的项目建设,受到了市开发区党工委的高度评价,党工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感谢新河法庭为开发区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以方便群众为重点 司法为民促和谐
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法庭从方便群众诉讼入手,不断完善和创新便民举措。在立案环节上,设立立案咨询热线电话,凡群众到法庭起诉有困难的,法庭一律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工作模式,凡送达诉讼副本、开庭传票、法律文书等,尽可能到当事人所在村组或所在单位送达。同时在南洋镇、亭湖开发区设立了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和若干流动审判点。法庭法官每周到巡回点接待群众咨询或投诉不少于一次。对涉及相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类型的民事案件一律到审判点开庭审理。2006年10月,法庭审理的一宗赡养纠纷,为了既方便老人诉讼,又能案结事了,并能达到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数次奔波于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家中,在白天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利用下班后时间终于把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并将开庭场所设在老人所在村村部,通过农村有线广播向全村进行审庭现场直播。庭后,两子女在法官的教育和旁听群众的指责下,自愿承担了赡养义务,并主动向老人道歉。
以法制宣传为载体 诉调对接促稳定
群众的法律意识越强、法律水平越高,社会稳定的基础就越牢固。法庭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社区、到厂矿、办讲座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深受群中欢迎。针对东风悦达起亚第二工厂用地范围的拆迁工作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庭干警深入到村、组、拆迁现场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谈心交流,向群众宣传法律,消除群众在法律认识上的误区,要求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服从支持开发区建设大局。2006年7月份以来,法庭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解放思想见行动、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的号召,认真剖析开发区内影响经济发展、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并会通开发区法制宣传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村村行”活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强化管理促规范
法庭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以创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行为规范。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民事案件调解规程、干警勤政廉政制度、党员联系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上下班制度、驻庭值班制度、司法为民实施细则、法庭各类人员职责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并将这些制度公示上墙,不断增强干警的岗位责任意识和司法规范意识。法庭全面启用电脑网络管理系统,通过电脑网络对案件实行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跟踪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各指标数据均由电脑逐项统计,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注重审判责任追究,对违反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和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追究。为了提高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严肃性,专门印制了法律文书制式封面,实现判决书装帧“证书化”。同时在法庭庭区、审判办公场所布置有法院文化内涵的书画作品、名言警句,积极营造崇尚法律、促进自律、奋发向上的文化气息,在潜移默化中陶冶干警情操,提高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