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路边有人数钱起歹念 抢劫后6名男子均落网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2-07-10 浏览次数:303
租车去苏州游玩花光积蓄,回老家路经无锡看到路边有人在数钱竟起贼念。6名男子尾随跟踪,劫得现金2400元及一部手机。
2011年10月23日,刘某、范某、沈某、孙某和李某(另案处理)一行5人商量要去苏州找朋友陆某玩,在老家沭阳县租了辆车便出发了。6人在苏州吃喝玩乐了三天,很快把身上的积蓄挥霍一空,于是准备回家。而此时,陆某也称自己想回老家一趟,和大家一起走,由其开车。
26日晚上,当车开到无锡境内一个高架的十字路口时,范某无意间看到路边有位男子正在数钱,都是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想到6人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回去的路上还要交过路费,范某立即起了歹意,并把要去抢钱的想法告诉大家。起初,陆某和孙某不同意,但在大家的劝说下,两人答应了,由范某指路,陆某开车跟踪。
没过一会,6人便来到了江海路黄泥头公交站台附近,刘某、范某、孙某和沈某4人下车寻找该名男子。很快,范某就看到该名男子行走在江海路的人行道上。沈某和范某迎面走向男子黄某,出其不意就对黄某一阵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地,并威胁黄某把钱交出来。黄某谎称自己身上没钱,只交出了手机。这让刘某很愤怒,二话不说就对黄某进行搜身,在其裤子的右侧口袋里找到了钱包。黄某见对方人多势众,不敢反抗。4人得手后立刻上车离开了现场。
案发当晚,23岁的黄某正好下班回家。因当天是公司发工资的日子,想到要去取钱的黄某便在回家的路上去了广瑞路上的一家银行,取了2400元。为确保自己取钱的数目,黄某便又拿出钱来数了一遍。但让其没想到的是,就是自己的这种大意行为,竟被有心人盯上,当其走到江海路上时,遭遇了抢劫。案发后,黄某跑到了附近的亲戚家,报了警。同年11月,刘某、范某、沈某、孙某和陆某被抓获归案。
经崇安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5名被告人结伙以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是共同犯罪。在共同抢劫罪中,被告人刘某、沈某、范某是主犯,被告人孙某、陆某是从犯。因刘某是累犯,范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予以数罪并罚。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各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