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银行卡和密码切勿放一起!
作者:史华松 发布时间:2012-07-10 浏览次数:294
刘燕(系化名)和张红(系化名)是同事。2011年10月的一天中午,刘燕没事想到张红的宿舍聊聊天,她敲了敲张红宿舍的门,没人答应,就旋开门把进了房间。刘燕见宿舍里没有人,她注意到张红床上的被子没有叠,还鼓鼓囊囊的。刘燕想:张红是不是在里面藏了什么玩具?她边想边掀开了张红的被子,原来是一部手机和一个黑色小包。刘燕好奇就打开小包,看到里面有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卡,便把银行卡抽了出来,同时一张小纸条也跟着掉了出来,上面写着六个数字。刘燕立即明白,这就是银行卡的密码。此时,一个念头在刘燕脑海中闪过,自己正好没什么钱了,何不从张红卡上取点钱花。
想到这儿,刘燕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立即步行到厂外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刘燕战战兢兢输入纸条上的六位数字,一试,果然是银行卡密码。于是,刘燕分两次从张红的银行卡内取出了2200元钱。
取款后,刘燕立即回到宿舍,发现宿舍仍然没人,就把银行卡偷偷放了回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当天晚上,张红用自己的银行卡外出取款,一插卡发现卡上2200元钱竟已不翼而飞。经济并不宽裕的张红不禁惊出一身冷汗,她立即拨打银行服务电话查询,银行告诉她钱是当天下午被取走的。原来,张红担心遗忘密码,就写了小纸条,并和银行卡放在一起。张红估计银行卡密码泄露,一定是被人偷取了钱。她立即报了警,从银行监控录像上,张红一眼就认出悄悄取走自己2200元的竟是自己的同事刘燕。
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刘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向同事张红退赔了经济损失,取得了张红的谅解等从宽处理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刘燕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