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审监庭陈秋萍同志助人为乐,展现人民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06-10-18 浏览次数:5943
本网讯:2006年9月30日,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李芳芳同志专程赶到省高院院表扬陈秋萍同志的救死扶伤、助人为乐的行为,并送来了鲜花和月饼。据李芳芳同志反映:2006年6月26日下午她被一辆助力车撞得晕倒在地上,当她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了市级机关医院的病床上。原来是助人为乐者在她负伤后及时将其送到了医院,经确认其身体没有大碍后,助人为乐者才悄悄地离开了医院。事后,李芳芳同志通过处理事故的交警才打听到了陈秋萍同志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了解到陈秋萍同志在救她的同时还救了一个男孩。李芳芳同志十分感激陈秋萍同志,认为陈秋萍同志具有高尚的品质,同时也感谢省高级法院对陈秋萍同志的培养。庭领导接待了李芳芳同志,代表组织收下了李芳芳同志送来的鲜花,并介绍了法院严明的纪律,婉言谢绝了其他物品。李芳芳同志表示,陈秋萍同志的行为使她有了很多的感慨和欣慰,以后也一定会向陈秋萍同志学习,向纪律严明的省法院其他同志学习,为人民多做好事,为社会多做贡献。
10月5日,李芳芳同志又向省高院党组写了感谢信。10月13日院领导作出了陈秋萍同志的“好人好事,体现了省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应予表扬鼓励”的批示;10月16日机关党委号召全院干警向陈秋萍同志学习。庭领导在全庭会议上再一次表扬了陈秋萍同志,并要求全庭干警继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陈秋萍的这种精神带到审判工作中,踏踏实实地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导方针,保持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满腔热忱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尽责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