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追求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6-07-11 浏览次数:4422
法官,是一个神圣的称呼。他们代表国家行使审判职能,代表人民维护法律尊严。他们是法律的守护神,是正义公平的象征。大千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豪的资本,有以其显赫的财富,也有人将法官视为一种优越的身份、一种地位。殊不知,他们同样尝尽了人生的苦辣酸甜。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同样充满着荆棘和坎坷。法官用理想、信念和忠诚铸成不渝的信仰,让孤独和寂寞伴随自已终生。他们淡泊名利,心静如水,不为财色所动。他们凭借自身的人格魅力,固守着淡然和超脱,保持着高洁和执著,拒绝了诱惑和蒙蔽,牢牢筑起了他们所代表的“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法官将审判事业作为人生的理想与追求,作为自已生命的一部分,将激情与热血全部投入其中。法官为了无愧于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为了将公平、公正传播于广袤大地,他们刚正不阿,一尘不染。在多少次面临利与义的抉择,面临情与法的取舍时,他们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奉献青春与生命。尽管他们并不富有,尽管他们曾被家人与好友误解过。
在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法官。他们之中,有伴随法院成长的老法官,有推动法院改革与进步的中坚力量,也有新世纪走进这支队伍的年轻同志。当你走近他们时,就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一位女庭长董素岚从事刑事工作10多年,从不怕刑事犯罪分子以及犯罪分子的亲朋友多次威胁和恐吓,廉洁勤政、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一位女审判员杨霞,为了准时开庭把年幼生病的孩子托付给保姆,待下班后才带孩子去看病;一位59岁身患肩椎炎等多种疾病的老法官蒋正宽,仍坚守在岗位上,而人却日渐消瘦......无论他们在年龄、业绩上存在多大差异,我们都可以从他们身上找到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理想与信念、责任与奉献。
我敬仰这些在寂寞中成就平凡事业,走出美丽人生的法官。他们以法为是,以民为天,用自已的知识、智慧和良心,评断着世间的纷争,呼唤着人们的良知,为法治树起了不朽的丰碑。我愿像他们一样,用自已的生命,守护这个崇高的信仰和追求,将法的精神融入到血液中,使自已举手投足都符合法仪,一言一语都体现法的精神。
正因为人生有了值得守护的东西,人才拥有自已的精神家园,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即使一切都变成了灰烬,精神还会萦绕在这些尘土之上不肯离弃。伟人之业,虽不能至,便对于这种精神和境界我愿亦步亦趋,把自已的一生献给我追求的审判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