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机上发现银行卡 “意外之财”成“飞来之祸”
作者:赵帅 王震 发布时间:2012-07-09 浏览次数:269
“天降横财,你要不要?”近日,江苏省睢宁县居民沙丽丽因为拿了这样一笔横财,结果不仅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还被处罚金二万元。
今年4月22日16时40分许,沙丽丽到睢宁县沙集镇邮政储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发现取款机进口处有一张信用卡没退出,沙丽丽尝试操作了一下,发现可以操作。于是沙丽丽感觉到“天上掉下来馅饼了”,便挡不住诱惑,急急忙忙的从该卡分五次取出一万元整,随后将该卡遗弃。
过了没几天,还沉浸在喜悦中的沙丽丽便被警察找上了门,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直呼后悔。
睢宁法院审理后法院审理后认为,沙丽丽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已全部清退赃款,依据《刑法》之规定判处沙丽丽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