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翻阅女友手机,发现女友居然有情况,便想殴打“奸夫”,在逼迫“奸夫”写下欠条的同时自己也成了罪犯。2日,东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原来,被告人陈某和女友朱某是同学,两人高中落榜后便建立了恋爱关系,按照农村风俗订婚后便来到市区打工。20121月,陈某偶然翻阅陈某手机时,发现女友与被害人徐某的短信非常暧昧,当场起了疑心,在其逼问之下,女友也承认了不忠的事实。

 

当时陈某火冒三丈,在女友的哀求和眼泪之下,他便要求朱某一起教训徐某。2012210日晚,吴某便约张某在某宾馆所开房,并短信告知陈某。陈某以徐某强奸朱某为由对张某殴打,且威胁将此事告知徐妻并报警、将徐某带到农村挑其脚筋等相威胁进行敲诈。经勒索,被告人徐某立下借得其人民币30000元的借条一份,并被逼从银行卡中取出5000元交予陈某才得以脱身。后徐某报案而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恫吓为手段强行索取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悔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