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同志主要事迹
作者: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3-06-08 浏览次数:5540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黄波,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十年如一日,爱岗敬业,时刻警醒自己掌好权、执好法,把全部精力倾注在法院审判事业上。黄波同志连续三年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均稳定保持在180件以上。1999年底在淮安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双争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00年度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1年4月被江苏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2年7月被清河区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黄波同志主要负责房地产案件的审理,他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运用熟练的审判技巧,发扬吃苦耐劳的拼博精神,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纠纷。在年初的丹桂苑住宅小区拆迁工作中,由于不少群众对拆迁政策不理解,无法与开发商达成拆迁协议,而小区的开工建设迫在眉睫,开发商无奈把43户被拆迁人起诉到法院。黄波接手该批案件后,根据该地区的特点,确定了“分片行动,各个击破”的审理思路。此时,正值寒冬腊月,黄波冒着刺骨的寒风奔走于各家各户,对他们讲法、明理,连续奋战一个月,就象一部不知疲倦的机器在高速运转着。在审理开发商与顾某的拆迁纠纷中,顾某提出了过高的补偿要求,加之此人刚刑满释放,扬言要与房屋共存亡,还多次到市政府及省里有关部门上访,是钉子户中的“钉子”。黄波同志一连跑了十多趟,顾某从“谁拆房子和谁拼”的过激情绪,逐步发展到喋喋不休诉苦,黄波同志发现顾某的态度有点缓和,紧紧抓住这一机会,开展宣传攻势,最后一次黄波从中午11点一直与顾某谈到晚上9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十个小时的讲法、明理、攻心、摧坚,终于使顾某理解、支持了拆迁政策,此时黄波又向开发商讲明了顾某的实际困难,希望能给予适当的照顾。拆迁双方都被黄波同志这种工作热情所感动,当场签订了拆迁协议,握手言和,是时已近午夜。黄波一心扑在拆迁工地上,他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调解解决了90%的案件。
“作为一名法官,不但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高超的审判技巧,而且还必须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法律是无情的,但执行法律的法官应该是有情的。”这一道理经常体现在黄波同志的言行举止当中。原告胡某起诉某建筑公司欠款一案,胡某家境贫穷,全家就靠他一个人在外打工糊口,眼看就要过年了,孩子又生病住院,家里急需用钱,公司欠其劳务款经胡某多次催要,仍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胡某诉至法院。黄波同志接手该案后,热情接待了胡某,并立即与被告联系并定于当天下午进行调解。中午下班时,黄波见胡某仍在法院门口没有回家,经询问方才知道胡某家住楚州区,来回就得三、四个小时,为了能省一点钱,准备中午不吃饭了,黄波同志听说后,立即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给胡某,要他赶紧去吃饭。下午,在黄波同志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建筑公司的经理还当场给付了部分劳务款。当胡某拿到调解书时,他紧紧地握住黄波同志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问题了,你真是个好法官啊!”此案黄波从收案到结案仅仅用了六个小时。
一个人一旦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意味着要在家庭和个人利益上作出牺牲。黄波的女儿今年才三岁,而且体质很弱,经常感冒发烧,很需要关怀和照顾,但因为工作,黄波常常忽略了女儿的要求。一天夜里,女儿又突然发烧,第二天早晨,她迷迷糊糊地搂着黄波的脖子怎么也不肯放手。但当天黄波已安排好法警队的同志协助自己一起到南京查寻一个案件的线索,在亲情与事业之间,黄波选择了后者,毅然在女儿的号哭声中离开了家门;是的,对工作,对当事人,黄波敢说自己是问心无愧的,但对家庭,他感到亏欠的太多。他的妻子说:“他的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女儿和家庭。”他的同事说:“黄波干事业是个老黄牛,是个工作狂。”说起黄波工作的勤奋和艰苦,恐怕体会最深的是他那每天上下班路上的朝阳和晚上的星星、月亮。心系百姓,情系事业,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申冤明曲是他始终放不下的牵挂。
黄波深知,一个新时期的法官应该有探索法律未知领域的欲望和能力。平时黄波十分注意新法律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并运用于审判实践中,经过几年的学习,他逐步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许多看似矛盾一触即发的案件到了他手里都能冰消雪融。剑拔弩张的当事人经他调解大多能化干戈为玉帛。在审理淮安金泰房地产公司与高某房屋拆迁一案中,开发商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黄波在按程序送达完一切先予执行的法律文书后,高某仍未按裁定书履行搬迁义务,院领导决定强制执行。执行当天,高某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手持打火机欲点燃身边的两个煤气罐,与执行的法官对峙着,并扬言要与房子共存亡,执行工作被迫停止,这时,黄波同志冒着生命危险走进院子,隔着简易的防盗门向高某讲法、明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高某仍不愿放弃对抗,为了缓和矛盾,打破僵局,这时黄波建议,执行队伍先撤回,自己和一名书记员与高某继续对话,院领导和同事们都担心他的安全,黄波笑着说:“没事,我会自己保护自己的。"黄波随后打电话找来了高某的姐姐、妻子、同学,向他们严肃认真地指出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如现在醒悟还来得及。一番话语之后,亲友们又继续去做高某的工作。高某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打火机,答应第二天交房子,但当时仍不愿打开防盗门,黄波见“火候”已到,对高某说:“我相信你。”第二天,高某果真交出了钥匙,房子顺利的拆除了,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
黄波在调解艺术上做文章,在公正效率上下功夫,在促进、稳定上见成效。他把自己的调解方法总结成一首打油诗:调解心要诚,见缝要插针;不怕差距大,就怕功夫深。由于注重调解,他所审理的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到50%。黄波同志擅长调解,但不苛求调解,杜绝久调不决,因此,他所审理的案件80%在一个月内结案。
黄波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以苦为乐,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无愧于胸前的国徽和天平,把一腔热血与忠诚献给了他所热爱的民事审判工作。
黄波同志主要负责房地产案件的审理,他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运用熟练的审判技巧,发扬吃苦耐劳的拼博精神,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纠纷。在年初的丹桂苑住宅小区拆迁工作中,由于不少群众对拆迁政策不理解,无法与开发商达成拆迁协议,而小区的开工建设迫在眉睫,开发商无奈把43户被拆迁人起诉到法院。黄波接手该批案件后,根据该地区的特点,确定了“分片行动,各个击破”的审理思路。此时,正值寒冬腊月,黄波冒着刺骨的寒风奔走于各家各户,对他们讲法、明理,连续奋战一个月,就象一部不知疲倦的机器在高速运转着。在审理开发商与顾某的拆迁纠纷中,顾某提出了过高的补偿要求,加之此人刚刑满释放,扬言要与房屋共存亡,还多次到市政府及省里有关部门上访,是钉子户中的“钉子”。黄波同志一连跑了十多趟,顾某从“谁拆房子和谁拼”的过激情绪,逐步发展到喋喋不休诉苦,黄波同志发现顾某的态度有点缓和,紧紧抓住这一机会,开展宣传攻势,最后一次黄波从中午11点一直与顾某谈到晚上9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十个小时的讲法、明理、攻心、摧坚,终于使顾某理解、支持了拆迁政策,此时黄波又向开发商讲明了顾某的实际困难,希望能给予适当的照顾。拆迁双方都被黄波同志这种工作热情所感动,当场签订了拆迁协议,握手言和,是时已近午夜。黄波一心扑在拆迁工地上,他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调解解决了90%的案件。
“作为一名法官,不但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高超的审判技巧,而且还必须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法律是无情的,但执行法律的法官应该是有情的。”这一道理经常体现在黄波同志的言行举止当中。原告胡某起诉某建筑公司欠款一案,胡某家境贫穷,全家就靠他一个人在外打工糊口,眼看就要过年了,孩子又生病住院,家里急需用钱,公司欠其劳务款经胡某多次催要,仍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胡某诉至法院。黄波同志接手该案后,热情接待了胡某,并立即与被告联系并定于当天下午进行调解。中午下班时,黄波见胡某仍在法院门口没有回家,经询问方才知道胡某家住楚州区,来回就得三、四个小时,为了能省一点钱,准备中午不吃饭了,黄波同志听说后,立即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给胡某,要他赶紧去吃饭。下午,在黄波同志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建筑公司的经理还当场给付了部分劳务款。当胡某拿到调解书时,他紧紧地握住黄波同志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问题了,你真是个好法官啊!”此案黄波从收案到结案仅仅用了六个小时。
一个人一旦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意味着要在家庭和个人利益上作出牺牲。黄波的女儿今年才三岁,而且体质很弱,经常感冒发烧,很需要关怀和照顾,但因为工作,黄波常常忽略了女儿的要求。一天夜里,女儿又突然发烧,第二天早晨,她迷迷糊糊地搂着黄波的脖子怎么也不肯放手。但当天黄波已安排好法警队的同志协助自己一起到南京查寻一个案件的线索,在亲情与事业之间,黄波选择了后者,毅然在女儿的号哭声中离开了家门;是的,对工作,对当事人,黄波敢说自己是问心无愧的,但对家庭,他感到亏欠的太多。他的妻子说:“他的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女儿和家庭。”他的同事说:“黄波干事业是个老黄牛,是个工作狂。”说起黄波工作的勤奋和艰苦,恐怕体会最深的是他那每天上下班路上的朝阳和晚上的星星、月亮。心系百姓,情系事业,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申冤明曲是他始终放不下的牵挂。
黄波深知,一个新时期的法官应该有探索法律未知领域的欲望和能力。平时黄波十分注意新法律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并运用于审判实践中,经过几年的学习,他逐步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许多看似矛盾一触即发的案件到了他手里都能冰消雪融。剑拔弩张的当事人经他调解大多能化干戈为玉帛。在审理淮安金泰房地产公司与高某房屋拆迁一案中,开发商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黄波在按程序送达完一切先予执行的法律文书后,高某仍未按裁定书履行搬迁义务,院领导决定强制执行。执行当天,高某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手持打火机欲点燃身边的两个煤气罐,与执行的法官对峙着,并扬言要与房子共存亡,执行工作被迫停止,这时,黄波同志冒着生命危险走进院子,隔着简易的防盗门向高某讲法、明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高某仍不愿放弃对抗,为了缓和矛盾,打破僵局,这时黄波建议,执行队伍先撤回,自己和一名书记员与高某继续对话,院领导和同事们都担心他的安全,黄波笑着说:“没事,我会自己保护自己的。"黄波随后打电话找来了高某的姐姐、妻子、同学,向他们严肃认真地指出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如现在醒悟还来得及。一番话语之后,亲友们又继续去做高某的工作。高某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打火机,答应第二天交房子,但当时仍不愿打开防盗门,黄波见“火候”已到,对高某说:“我相信你。”第二天,高某果真交出了钥匙,房子顺利的拆除了,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
黄波在调解艺术上做文章,在公正效率上下功夫,在促进、稳定上见成效。他把自己的调解方法总结成一首打油诗:调解心要诚,见缝要插针;不怕差距大,就怕功夫深。由于注重调解,他所审理的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到50%。黄波同志擅长调解,但不苛求调解,杜绝久调不决,因此,他所审理的案件80%在一个月内结案。
黄波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以苦为乐,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无愧于胸前的国徽和天平,把一腔热血与忠诚献给了他所热爱的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