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风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吴军同志事迹介绍
作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3-06-08 浏览次数:6088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吴军同志是经济审判战线上的一名老兵。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经济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以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严肃公正的执法,主动热情的服务,忠诚地护卫天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特别是近两年中,吴军同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泰州市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充分发挥经济审判职能,为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这是吴军同志从事经济审判工作一直孜孜以求的目标,他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觉地运用自身法律理论知识系统和审判实践技能精纯的特长,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以调节本地经济秩序,促进泰州经济发展为己任。近两年,吴军同志负责审理了大量的涉及本地大中型企业、涉金融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9年,吴军同志审理的泰州钢厂破产还债一案,他结合以前在97年审理泰州印染厂破产案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更完善科学的审理方案,同时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注重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并着力指导清算小组的工作,3个月的时间里,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星期天的休息时间。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最终成功地使破产企业财产分配方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全票通过,而且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没有发生一起企业财产流失和职工上访等不良事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案的审理给予了很好的评价。2000年3月,吴军同志接受了本地大型高科技企业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菜上市公司标的额达7000余万元的股权纠纷案队针对兴达公司已因纠纷濒临停产的现状,吴军同志制订了从速审理的思路和完善的审理方案,连续一年多星期,吴军同志走访当事人单位、咨询省级业务机构、调查取证、查阅法律,最终成功地调解解决了纠纷,这件泰州中院建院以来标的额最大的新类型案件仅用时一个可月就得以解决后,兴达公司迅速步入高速健康的发展轨道,短期内即创下实现利润的历史最高记录。泰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均给予专门批示,对中级法院依法保护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审判工作表示赞赏,并对审理案件的同志表示感谢。《人民法院报》的记者也进行了专题采访,并以此案的审理为典型以《审判激活生产力》为题在该报头版重要位置进行了报道并加发了编者按,对泰州中院通过审判促进当地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吴军同志还成功地审理了几十起涉金融案件,其中仅中信银行与泰州国发集团、上海济j!!房地产公司借款纠纷案的圆满审结,就为中信银行盘活了8000万元的呆滞贷款,贷款通过诉讼收回后,该行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泰州中院确实没有给我们打“法律白条”。
近两年来,吴军同志共审理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00多件,解决纠纷标的额近10亿元,案件结案率连年保持在9596以上,没有出现一件错案o社会效果也相当好,大部分案件在审理阶段就能使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得到切实的落实和实现。
工作干得很多,考虑的问题也多,但吴军同志唯独没有考虑过他自己和家庭。一连串反映工作成绩的数据背后蕴含的艰辛和努力,只有吴军同志自己才知道,他心里想的全都是怎样为当事人讨公道,保权益,为此,吴军同志度过了许多个不眠之夜,牺牲了许多个节假日,这一切,他不说,只有他头上日渐增多的白发在默默地诉说。
1999年,吴军同志胆囊炎旧疾发作,他担心影响工作只是服药治疗,服药不行了,必须每天到医院输液治疗,但他每天都工作到很晚,他妻子心疼他的身体,每晚都拿好药水等在中院办公楼下,最终,输液也不能缓解病情了,吴军同志才在领导的劝说下,住进医院做了胆囊摘除手术。但刀口还未完全愈合,他就又出现在办公室开始工作,随后不久即全身心投入了泰州钢厂破产审理工作。这一年,他的母亲身患癌症,医生建议吴军送母亲去上海治疗,但、吴军因为丢不开工作最终在泰州的医院为母亲做了手术,手术时,吴军正在开庭,待他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匆匆赶到医院,他的母亲已经从手术室出来。此期间,吴军同志因忙于破产案件,他的妻子心疼他的身体,承担了所有照料老人的任务,吴军却将节省下来的时间全部用在办案上,仅是泰州钢厂破产一案,他就曾经连续四天三夜工作在破产企业而未曾休息。在为中信银行的案件赴上海查封财产期间,他接到了妻子打来的舅舅病危想见他一面的消息,老人对吴军自小就相当爱护且没有子女,对吴军就像亲生一样,吴军也深爱着他的舅舅,可他告诉爱人,上海方面的工作遇到阻力,他正在交涉,实在走不开。当吴军同志妥善处理完工作赶回泰州直奔老人病房时,这位深爱着他的老人已永远地离他而去。妻子责怪他不通人情,不讲亲情,他无言以对。
吴军同志对自己考虑不到,对家庭也照顾不周,如对此他也感到歉疚。但他对当事人和其他需要他帮助的群众,吴军同志却考虑得很周到,做得很细致。在如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吴军同志深感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制约本地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他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走访银行,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他们在经营和发展中的涉法难题,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近年来,吴军同志的足迹遍布本地各金融机构以及春兰、林海等重点企业,而这些企业也信赖他,遇到问题及签订重要经营合同都会想要听听中院吴军法官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对重点支柱企业,对普通群众,吴军同志也抱以同样的赤诚。
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吴军同志以清廉保公正,充分展现了新时期法宫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体现了泰州公正执法,严明规范的法制环境。2000年,吴军同志承办了云南省磷业公司与本地某公司的货款纠纷案,此前,双方为本案的管辖权已在云南打了一年的官司。云南当事人担心他搞地方保护,想请他吃饭,吴军同志拒绝了,为打消云南单位的顾虑,他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而是在接案第18天就开庭审理并调解解决了纠纷,云南当事人这下服了,说:没想到在云南打了一年没解决的官司在泰州仅用18天就结束了,早知道这样一开始就在泰州起诉了,泰州的法官真公正。并再次诚邀吴军吃饭,此时,被告方却讲:泰州中院有铁的纪律,我们想请他吃饭也不行,别说地方保护主义了。云南的当事人这么评价吴军,上海的律师也这样评价吴军,外地当事人这样评价,本地当事人也这么认为,现在,当事人只要知道案件由吴军办,心中都感到踏实和放心,因为他们都知道或者听说过,吴军法官是铁面无私的,搞清客送礼那一套根本行不通。
吴军同志在2000年被选任为审判长,他注重以理论研究来促进审判实践水平的发展和提高,他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合议庭狠抓落实。近年来,他勤于理论研究,先后创作了多篇具有一定理论高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在《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发表。他勤于将研究心得与同志们交流,同志们在工作中遇到什么难题,都爱找他商量也总能从他那儿得到有益的启发。1998、1999年他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同时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又被荣立个人二等功。
面对成绩和荣誉,吴军同志淡然处之,他说: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新世纪已经来临,泰州市经济发展的蓝图已经描绘,它的实现需要我们去保驾护航,任务更重了,形势更严峻,我们要做的、要学的太多太多了,对此,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