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仅2011年,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共计177份,收到书面和口头回复共计165份,回复率达93.22%2011年,该院被省高院表彰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集体。

 

思想认识到位。制定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办法,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建议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加强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及时、有效地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审批程序到位。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建议审批程序,规定司法建议应由审判庭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报院长或者分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达。必要时,可抄送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司法建议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形成台账并存档。

 

格式规范到位。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建议文书样式制作司法建议,严禁随意性和简单化。确定行文规则、统一文书格式,司法建议中须载明依据的事实及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注重言简意赅、严谨规范。

 

问题针对到位。审判庭或有关职能部门做到认真组织和撰写司法建议,注意发现深层次存在的问题,结合审判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建议准确有据,措施切实可行。

 

跟踪落实到位。建立司法建议跟踪机制,抓好对建议的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建议效果,提高工作实效性。各部门对司法建议的提出及采取落实情况形成司法建议档案并统一报办公室备案。对未引起重视的,灵活采取二次发放回函表、回访等方式加强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