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日,建湖法院41名青年法官拜师于该院资深法官门下,开始“一对一”全方位学习。为此,该院专门出台了《建湖法院关于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的实施办法》,对导师的选聘、职责、指导方式、指导周期、效果考评等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为切实提高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实现其从知识型向能力型、从理论型向实践型转变,建湖法院探索出一条由资深导师”一对一”传、帮、带的青年法官队伍建设路子。首届导师都是在综合考察法学理论功底、审判实务经验、法律职业操守等基础上精心挑选出来的,其中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经验丰富的局、庭级领导,还有工作成绩突出、责任心强的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根据《办法》规定,他们分别与青年法官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对预备法官的培养期为3年,对初任法官的培养期为2年,不仅要进行业务指导,更要对法院工作规范、审判工作作风、职业操守养成、生活困难解决等进行全方位的言传身教。